题记:没有十全十美的产品,选一款适合自己的产品即可。保参谋的【产品测评】系列,只是把保险销售不愿意告诉你的内容,找出来告诉你而已。无关褒贬,只看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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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概述
很多重疾险的轻症/中症,都是和重症在一起的。不过也有那种把中症/轻症责任分开的产品。今天测评的产品为:弘康人寿恒康保重疾险。就是一款重疾多次赔付产品,除重疾、身故责任外,其余责任均为可选责任,投保较为灵活。
具体责任如下:
重疾:120种,分6组,赔6次,赔付基本保额
身故:18岁前赔已交保费,18岁后赔基本保额
中症(可选):28种,赔付2次,赔付70%基本保额
轻症(可选):45种,赔付4次,赔付30%基本保额
特疾(可选):满足约定条件,额外赔付相应保额
极重疾病(可选):确诊极重疾病,赔付50%基本保额
特定护理疾病(可选):确诊首次重疾为特定护理疾病,每年赔付10%基本保额,累计赔付150%保额或本合同终止为止
缴费期:5年/10年/15年/19年/20年/30年
保障期间:终身
03
重疾责任
点评: 重疾120种,分6组,赔6次,赔付基本保额; 两次重疾赔付间隔期为180天; 首次重疾赔付完成,身故责任终止。
点评: 从条款内容看,前28种为重疾新规统一制定,剩余为保险公司自行定义; 除了个别3岁以后才能理赔的年龄限制外,以下疾病也有理赔年龄的限制:
03
身故责任
点评: 被保人18岁前身故,赔付已交保费; 被保人18岁后身故,赔付基本保额。
04
保费豁免
点评: 保险期内,被保人首次罹患重疾,则可豁免后续保费; 若投保了中症、轻症豁免,可首次罹患中症或轻症后可豁免后续保费:
05
中症责任(可选)
点评: 中症28种,赔付2次,分别赔付70%基本保额; 两次中症赔付没有间隔期,有隐形分组。
06
轻症责任(可选)
点评: 轻症45种,赔4次,分别赔付30%基本保额; 前3种轻症,为新规统一规定的轻症内容,剩余为保险公司自行定义; 两次轻症赔付没有间隔期,有隐形分组:
07
特定疾病保险金(可选)
点评: 特定疾病分为青少年特定疾病10种、成人特定疾病男女各13种、老年特定疾病10种; 满足约定的赔付条件,则可赔付相应保额作为特定疾病保险金;其中,青少年特定疾病、成人特定疾病赔付100%基本保额,老年特定疾病赔付50%基本保额。
08
罕见病保险金(可选)
点评:被保人30岁前首次罹患约定的罕见病,赔付基本保额作为罕见病保险金。
09
特定护理疾病保险金(可选)
点评: 被保人首次罹患重疾且为约定的护理疾病,除赔付首次重疾保险金外,还额外赔付特定护理病保险金; 每个保单周年日赔付10%基本保额,累计赔付金额达150%基本保额,或合同终止为止(以较早者为准)。
10
极重疾病保险金(可选)
点评:被保人首次确诊极重疾病,赔付50%保额作为极重疾病保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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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一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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